各系(所)、科研团队:
为贯彻执行《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天大科研〔2025〕1 号)要求,规范学院科研行为,现将学术成果备案工作安排如下:
一、备案要求
自2025年4月1日起,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原则上需在录用定稿后 15 天内提交《学术成果信息登记备案表》(附件 1)及《学术成果发表诚信承诺及署名作者知情书》(附件 2)。
备案材料需包含全体作者签字的知情书、实验场所及操作人员信息、原始数据保存方式及地点等关键信息。
二、管理措施
未经登记备案的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在学位授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干部选任及奖励评优等评定中不予认定。
各团队需严格审核论文发表期刊,对预警名单内期刊发表的论文需单独备案并说明情况,预警名单参照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附件 3)执行。
三、提交方式
点击链接或者扫描二维码填写问卷
链接:https://f.wps.cn/g/xN2Lnnsy/
二维码: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2-27403740。
附件:
1. 学术成果信息登记备案表
2. 学术成果发表诚信承诺及署名作者知情书
3. 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
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 年 3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