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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推荐天津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Date:2025年03月25日

位导师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教委《关于推荐天津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天津市研究生教育工作和导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参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德育为先,立德树人”要求,遵照“注重实绩、科学公正、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总结、学习、宣传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先进事迹,促进建设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1.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目前在职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聘任的兼职导师均可推荐。原则上具有5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并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且自2020年以来至少有两届毕业生不含作为副导师指导的毕业生。事迹特别优秀、指导研究生成绩显著的已经离退休的原研究生导师也可推荐,且不受指导学生届数限制。

2.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范围包括由在岗研究生导师(团队负责人应为全职在岗导师)为主体组成的从事研究生培养与学术研究工作的实质性导师团队不特定指导师岗位导师团。参评导师团队需组建并从事研究生培养工作3年及以上,且至少已有两届毕业研究生。

3.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目前在职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正高级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含聘任的兼职导师)均可推荐。

4.优秀企业研究生指导教师。各研究生培养合作企业目前在职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聘任的兼职导师均可推荐。原则上具有5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并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且自2020年以来至少有两届毕业生。事迹特别优秀、指导研究生成绩显著的已经离退休的原研究生导师也可推荐,且不受指导学生届数限制。

(二)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精心指导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各方面的成长,注意因材施教,尤其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近3年主讲过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遵守教学纪律,授课水平高,圆满完成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4.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5年来有较高水平教研、科研成果,曾主持或完成重要的教研、科研课题。

5.育人成效显著。所指导的研究生表现优秀,曾获得国家级或全国性奖励,或市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曾在各种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获得天津市研究生教指委颁发的各种奖励、其他市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其他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对相关学科的学术发展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做出积极贡献。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推荐: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教育部及天津市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规、违纪情况的;有违反《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中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况。

(三)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团队成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各项教育政策法规,模范执行研究生教育有关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廉洁从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2.团队组成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不多于12人。团队因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需要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实质性合作关系,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发挥团队联合指导作用,团队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具有凝聚力和创新协作精神。

3.团队研究实力强,成果丰硕。团队研究方向聚焦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取得过重要理论突破和重大技术创新,研究成果丰硕,在相关领域具有突出的学术影响力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团队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人才称号,对学科和学位点建设贡献突出。

4.协同育人机制完善,成效显著。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团队文化建设有机融合。具有完善的管理办法与运行机制,保证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质量。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围绕研究生成长成才需求优化导学模式,做到因材施教、个性化培养。科学研究、学术研讨与创新实践氛围浓厚,研究生成绩优秀、创新成果突出,在各级各类竞赛和评比中表现突出。毕业生满意度高,就业质量好,在相关工作岗位做出突出成绩,发展潜力大。团队成员近3年均至少主讲过一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5.热心公共服务,助力学校发展。团队在学校及学院(部)学科建设及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参与招生及教育研究与改革工作,在教学和科研人才梯队建设方面成效显著,积极拓展人才培养资源,打造协同育人平台,助力学校和学院(部)事业发展。

研究生导师团队近3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申报: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师德师风的;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有不合格的(在教育部及天津市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在政治、学习、科研、实验室安全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规、违纪情况的;有违反《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中相关规定的。

(四)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崇高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

2.师德师风优良。师德高尚、潜心育人,认真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四有”好老师,高标准、严要求,全身心投入研究生教育事业,当好研究生“引路人”、“同路人”,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深受研究生爱戴。

3.育人理念先进。以服务国家为最高追求,以学科建设为己任,深刻把握研究生教育规律,聚焦导学成才核心目标,突出“研”字,运用科学方法指导研究生,持续改进培养模式,激发研究生学术志趣,增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国际视野和全球胜任力,持续有效提升研究生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严格要求研究生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根铸魂、启智润心,全方位培养人才,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

4.榜样作用显著。有爱国奉献、追求卓越的科学家精神,学术水平高,指导质量优,榜样作用明显,辐射带动同事同行做好研究生指导工作,有效促进本单位(学科)研究生教育风清气正、质量提升,受到同事同行和社会广泛认可,所形成的指导经验和指导方法对提高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有较好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5.育人成果突出。每年主讲1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课程建设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良好。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5年主持或完成重要教研、科研课题,产出多项较高水平教研、科研成果。至少有3届毕业生,并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表现优秀,曾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或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各类奖励,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做出积极贡献。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推荐: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教育部及天津市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在政治、学习和科研等方面有违法、违规、违纪情况的;有违反《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中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况。

(五)优秀企业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精心指导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各方面的成长,注意因材施教,尤其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具备5年或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实务工作经验或主持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担任中层或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与指导研究生领域相关的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在业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推荐: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教育部及天津市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规、违纪情况的;有违反《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中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况。

三、申报数量

学校根据各学院(部)在校研究生数量,以及近5年学位论文抽检及盲审结果和导师队伍规模等情况分配推荐名额到学院学院排序上报学校后,学校进行差额评选后推荐至天津市教委。

院名额
    优秀导师2

优秀团队1

优秀青年导师1

优秀企业导师1~2

四、工作要求

(一)单位推荐。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的严肃性,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确保推荐质量。学院党委负责对候选人的授课育人规范、言行作风、师生关系、公平诚信,以及近年来师德师风投诉情况等进行审查把关,并对把关情况在推荐工作报告中进行说明。各学院(部)将推荐人选及推荐材料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排序报送。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有关学院(部)推荐资格,并予以通报。对已获得天津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撤销称号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材料报送。

1.有意申请的老师(可推荐优秀企业导师填写)3月26日12:00前提交问卷星和学院备案:https://www.wjx.cn/vm/rJJnESK.aspx# 。

2.请提前准备附件材料学院另行通知提交时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田晓庆022-27406272

 

附件:关于推荐天津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材料

                   

 

 

                      院办      

   2025年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