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不断提高我市研究生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天津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开展2022年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我校2022年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学术型学位论文(要求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论文)。
(二)通过在职(定向、委培)学习,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获得学位者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不含专业学位论文),确属优秀的,经三名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附件3)后也可参评。
(三)不受理论文答辩前已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1. 我院限额推荐4篇博士论文、10篇硕士论文,论文需进行专家评阅(附件2)、学术不端行为审查和涉密核查。
博士论文评阅专家应为外单位同行专家,应至少独立指导过一届博士毕业生,专家所在高校相应学科应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水平,论文评阅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且至少有1名外省市专家。
硕士论文评阅专家应为外单位同行专家,应至少独立指导过一届硕士毕业生,专家所在高校相应学科应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水平,论文评阅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2.各学院(部)应将拟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并处理相关异议。
3.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学校推荐
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部)推荐名单,将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拟推荐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并处理相关异议。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相关材料上报天津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三)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评审。
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将组织同行专家对推荐论文进行评议,并确定优秀学位论文建议名单。
(四)公布结果。
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将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优秀学位论文名单进行公示,若无异议,正式公布2022年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23日12:00前完成专家评阅、问卷星提交,并将相关材料由导师发送至邮箱050120@tju.edu.cn(邮件命名:2022年天津市优秀学位论文)。学院评审、公示后报研究生院。
(二)12月中旬,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完成论文通讯评审工作。
(三)12月下旬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公示优秀博士、硕士论文名单。
四、材料报送
1.通过问卷星提交天津市优秀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https://www.wjx.cn/vm/eqJ3mTn.aspx#。
2.博士论文原文(与国家图书馆所存版本一致,文件命名为“YB_10056_作者姓名_LW.pdf”)或硕士论文原文(与图书馆所存版本一致,文件命名为“YS_10056_作者姓名_LW.pdf”)。
3.专家评审意见书(如需要请一并提供推荐表)。
4.承诺书(附件4)。
以上2-4材料均报送PDF版(如因疫情原因无法手签,可使用电子签),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有关说明
(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参评学科须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参加评选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学位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二)报送的学位论文应进行认真审查,并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校,由校保密办审核盖章。
(三)各学院(部)在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
院办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