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附件。备注:1.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8年开始,我校常规性学位授予工作调整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共四次,2026-2027年为过渡期。综合考虑过渡期非整年学制硕士、博士正常学业结束时间,过渡期(2026年、2027年)的常规性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2026年我校常规性学位授予工作为2026年1月、6月、9月、11月共四次,2027年我校常规性学位授予工作为2027年1月、6月、9月、12月共四次;
2.2025年11月批次开始答辩审批书使用AB版,请下载最新版https://seea.tju.edu.cn/info/1185/25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