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天津大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校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健全导师激励支持体系,充分激发导师育人育才积极性,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6年博士研究生导师“登峰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任务
中青年导师是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坚力量,大力培养中青年导师是学校导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博士研究生导师“登峰计划”,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我校一流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通过遴选一批研究生培养能力卓越、学术底蕴深厚、具有突出科研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培育支持其成长为享有我校研究生培养至高荣誉的“求是导师”,以及国家级领军导师的后备力量,引领我校导师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二、申报类型及要求
博士研究生导师“登峰计划”分为未来领军导师培育项目和青年先锋导师培育项目。
(一)未来领军导师培育项目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高尚;学识渊博,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作出较为突出贡献,育人成效显著;学术造诣深厚,在科研领域获得国内外同行广泛认可的重大成果;拥有引领本学科达到或超越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出色的团队领导和协调组织能力,能够引导学术团队共同攻克科研难题。
2. 2019年及以前以独立指导、正导师或导师团队负责人任一身份担任博士生导师(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应年份会议纪要为准),且具备我校2026年度博士生导师岗位资格及招生资格,具有较为丰富的博士生培养经验,培养质量良好。
3. 截至2026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不超过47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 对于进入国家级领军人才评审会评环节但未获最终资助的申报人优先支持。
5. 已获得国家级领军人才称号的导师不得申请本项目。
(二)青年先锋导师培育项目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高尚;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作出较大成绩;在科研领域展现出巨大的创新潜力,并取得显著的学术成就;具备较强的团队领导力和组织协调力,能够助力本学科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或保持领先地位。
2. 2023年及以前以独立指导、正副导师、导师团队负责人或成员任一身份担任博士生导师(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应年份会议纪要为准),且以独立指导或导师团队负责人身份获得我校2026年度博士生导师岗位资格及招生资格,具有一定的博士生培养经历。
3. 截至2026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不超过47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 对于进入国家级青年人才评审会评环节但未获最终资助的申报人优先支持。
5. 已获得国家级青年人才称号的导师不得申请本项目。
三、支持措施及考核
(一)培育范围及周期
1. 本年度将分别遴选和支持一定数量的未来领军导师培育项目、青年先锋导师培育项目,具体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为准。
2. 两个项目的培育周期均为1年,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正式启动。
(二)支持政策
学校将依据项目评审质量,对拟获批项目的导师实行阶梯式资源配置与差异化支持政策,具体措施如下:
1. 将获得学校定向支持的2027年专业型博士招生计划1个,免收科研育人费。仅具有学术型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者,相应调整为学术型博士招生计划1个。本专项计划与其他人才支持项目所获批的博士招生计划不可兼得。
该招生计划仅限用于招收本科或硕士阶段就读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共42所,含天津大学)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优秀研究生攻读我校博士学位。如拟招收生源不符合上述条件,学校将取消并收回该招生计划支持。
2. 列入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绿色通道”导师试点范围。
3. 对部分学科导师将给予一定额度的配套经费支持。
4. 强化与人事处的沟通联动,在我校英才副教授、英才教授、菁英教授、讲席教授等人才计划岗位的评审工作中,将给予优先支持。
5. 加强与科研院的协同配合,对申报我校相关科学研究项目的,予以重点扶持和优先立项支持。
6. 授予“未来领军导师”或“青年先锋导师”荣誉称号,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并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其研究生培养典型经验与育人成果。
7. 优先推荐入选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
(三)项目开展及考核
1. 获批该项目的导师应按照项目规划及预期目标扎实开展研究生人才培养及科学研究等相关工作。
2. 学校对培育项目进行目标考核管理。培育期结束后,需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滚动支持。
入选2025年“登峰计划”的导师,免于申报2026年新一轮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项目期满考核。后续将依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是否予以2026年延续支持,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学院不设申报限额,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导师均可申报,鼓励有“师友导师”经历的博士生导师积极申报。
所指导研究生存在延期情况突出的,或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有不合格的(在国家及天津市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论文”或因校级论文盲审评阅负积分给予停招处理等)不得申报。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师德师风等进行审核。
(三)组织评审。学校将坚持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标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四)学校审批。预计2026年9月底前,经评审确定的项目入选名单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公布。
五、材料报送
申报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电子版(见附件),2026年7月27日前提交问卷星:https://v.wjx.cn/vm/hEu7GMi.aspx# (导师聘任时间可参考:https://seea.tju.edu.cn/info/1036/1323.htm)。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学校将取消申报资格,撤销其荣誉和支持。
附件:2026年博士生导师“登峰计划”申报材料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