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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研究生导师岗位选拔与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Date:2026年09月11日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导师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导师评聘机制,确保研究生导师选聘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就集中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研究生导师岗位选拔与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遵循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原则,持续完善导师评聘标准,确保博士生导师选聘质量,支持优秀中青年教师发展,稳步扩大导师队伍规模。

二、提交材料

(一)校内导师及兼职导师(导师不变动的话,不用申请)

本次仅受理新增导师岗位及招生资格的申请仅第一批没有申请的可申请,不含博士后和专职科研人员,暂不开展涉及现有导师岗位、招生资格的调整或变更工作。

本次获批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信息,将及时增补至招生专业目录,可招收2027级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方式)评聘暂以2027年度进入申报审核流程,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统一归并至2026年度导师数据库,确保资格认定时效。

请有意申请的校内老师(独立指导及导师团正导师)9月27日16:00前通过问卷星:https://www.wjx.top/vm/w330Czs.aspx# 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chickenaa@163.com。

兼职导师仅可以聘学术型博导副导师,有需要的老师请提前和学院沟通。

(二)行业企业导师

请行业企业导师9月24日16:00前提交签字盖章版纸质《天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天津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规范管理承诺书一式一份至办公室26E222并填写问卷星:https://v.wjx.cn/vm/tzh2wMz.aspx# 。

备注:

1.所有专业型研究生导师不得以独立指导形式申请,只能以导师团队的形式申请导师岗位及招生资格,且团队(含负责人)中须至少有一位行业企业导师和至少一位校内导师(含本人)。每个企业导师原则上最多加入3个团队(同一个负责人,不管硕导团队还是博导团队,算一个团队)。

2.为进一步落实福州专项本地化培养要求,请有意继续参与福州专项的专业型研究生导师在本次导师评聘中为自己的导师团配备至少1名来自福建省的行业企业导师。

3.由于学校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县处级以上干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管干部)的聘任有额外要求,若确需聘任此类专家为企业导师请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4.正在天津大学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在职人员,不可聘任我校行业企业导师

5.企业导师出现任何师德师风违规违纪问题,请校内联络人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备

二、系统填报

校内导师岗位调整与招生资格认定环节均在导师评聘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tutor)进行,系统92716:00前开放

系统最终通过后请校内导师提交天津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规范管理承诺书至办公室26E222(如是导师团,请导师团正导师统一提交团队所有导师承诺书(企业导师单独提交))

三、证明材料要求

1.材料统计年限:近三年2023-

2.论文:

1论文只填写:本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本人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是本人指导的研究生,本人作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

2SCIE指网络版(通过网络检索到检索号即可)。

3如果从外校调进天津大学工作不满1(截止至20251231,对作者署名单位无特殊要求,否则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应为天津大学。

3.证明材料:论文提供检索页、论文、分区证明(多篇论文一个期刊的,可提供一份分区证明)等;项目提供合同、拨款通知单、科研系统截图专利、获奖及标准提供参与人的证明材料

邮件名:姓名_博导/硕导_证明材料
附件压缩包文件命名:姓名_博导/硕导_证明材料

论文:LW+列表编号+论文题目

项目:XM+列表编号+项目名称

专利ZL+列表编号+专利名称
获奖HJ+列表编号+获奖名称

标准BZ+列表编号+标准名称

联系人:田晓庆


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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