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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评选天津大学2024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Date:2020年06月10日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学位论文水平,培养和激励在校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天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天大校研〔2017〕4号),现开展2024年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请各学院(部)按照下列要求,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年度的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原则与范围

1)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

2)无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

3)评选范围为2023-2024学年度(2023年8月、11月和2024年1月、3月、6月)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2)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为本学科国际前沿,具有较大创新性,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3)学位论文相关研究取得天津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重要研究成果,对理论或方法的创新和发展有重要贡献,达到本学科的先进水平,或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

4)专业型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依托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具有重要工程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应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应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学位论文要能体现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5)学位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符合学术规范,内容不涉密,可公开。

6)作者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尚未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

7)学位论文应获得同行专家高度评价及答辩委员会高度认可,各项评价指标及综合评价应为优秀或良好。优博基金获得者必须申请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8)学位论文如用用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撰写,须提供不少于5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格式见附件1)。

(二)评选比例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年度(2023年8月-2024年6月)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或二级学科(领域)博士学位授予总数的5%,向上取整学术学位博士与专业学位博士分别计算。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2)学位论文选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3)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天津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研究成果,展现独到的新见解或具有较大的实际应用价值。

4)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实践领域,瞄准行业、企业中关键问题,具有明确的实践导向。论文内容体现学生在相关专业学位类别或方向拥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论文提出的对策或建议具有明确的实践指导作用,研究结果具有潜在的应用前景和产生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潜力。

5)学位论文如用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撰写,须提供不少于3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格式见附件1)。

6)学位论文材料翔实,条理清晰,写作规范,内容不涉密,可公开。

7)学位论文应获得同行专家较高评价及答辩委员会高度认可,各项评价指标及综合评价应为优秀或良好。

(二)评选比例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年度(2023年8月-2024年6月)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或二级学科(领域)硕士学位授予总数的5%,向上取整学术学位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分别计算。

四、推荐与评选

1)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候选学位论文,可由论文作者申请且导师同意推荐,也可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直接推荐。论文作者填写《天津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附件3),论文作者和导师签字后起报送学院办公室纸质推荐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论文、盲审意见至邮箱(邮件命名:学号_姓名_2024年优秀学位论文,论文命名:学号_姓名_学位论文),并提交成果统计问卷星(https://www.wjx.cn/vm/r6Vt87g.aspx# )。

(2)各学科审核后,从候选学位论文中遴选各学位授权点拟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学院分委会负责排出推荐顺序,并及时将拟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3)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将各分委会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名单统一在全校公示七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存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署名提出异议。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处理异议事宜,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4)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同意,公布2024年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结果。

五、证书颁发

1)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天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证书”和“天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证书”。

2)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天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证书”和“天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证书”。

3)如有上级部门组织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召开评审会,优先从获奖的优秀学位论文中评选推荐。

六、报送材料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6月412:00

地点:26E222

联系电话:022-27406272

学位办公室邮箱:050120@tju.edu.cn

七、其他

1)如推荐的学位论文作者未能在2024年7月之前获得相应学位,则失去本次优秀学位论文资格。

2)同时获得博士和硕士学位的硕博连读生不能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3)各分委会可参照学校文件和本通知制定详细的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实施细则,并对外公布。

4)对已获评优秀的学位论文,如发现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的严重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优秀学位论文”称号,并对当事人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对已获评优秀的学位论文,如在后续教育部或天津市论文抽检中被界定为“存在问题论文”,则取消“优秀学位论文”称号,同时对导师及学院(部)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 学位论文中文摘要格式

2. 天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 天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院办

2024年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