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我校广大教师及时获批研究生导师岗位和招生资格的需求,探索建立研究生导师按需实时“上岗”制度,稳步扩大研究生导师队伍规模,不断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第二次研究生导师岗位选拔和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扩大研究生导师队伍规模
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导师岗位及招生资格,重点支持:
1.尚未申请或未获批2025年6月导师评聘岗位及招生资格的教师(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
2.新入职教师以及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含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含博士后)。
(二)优化导师队伍结构
本次工作中,要注重提高中青年博士生导师的占比,重点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及招生资格,加强导师梯队建设。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导师岗位选拔
1.加强中青年博导培养。符合学校及学院相关要求的教师(含未上岗或需新增导师岗位者),可按照相关程序申报。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师以独立指导身份 “上岗”博士生导师,做到“应聘尽聘”,保证评聘质量,不得将教授或正高级职称作为限制性条件。学校将在博士生招生指标分配中,对中青年导师队伍规模扩大力度较大的学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
2. 行业企业导师选聘。专业型研究生导师不得以独立指导形式申请,只能以导师团队的形式申请导师岗位及招生资格,且团队(含负责人)中须至少有一位行业企业导师和至少一位校内导师。各学院应完善符合专业学位特点的行业企业导师选聘条件,不得过于拘泥于“职称”要求,做到多元化选聘行业企业优秀人才。
3.导师岗位优化配置。大力支持已“上岗”导师在其他一级学科同时申请“上岗”,按照相应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实施细则执行。
4.导师岗位退出管理。若导师出现师德师风问题、年度考核不合格、培训考核不达标或不符合我校人事处相关规定等情况,可自愿申请退出导师岗位或学院书面通知其退出导师岗位。
(二)招生资格认定
我校实行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制,已获聘导师岗位者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分委会审议、校会审定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类型研究生招生资格,并列入教育部招生目录。
1.严格审核基本条件。依据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从严审核各类型导师招生资格基本条件。其中,专业学位导师应在研究生培养周期内具有适合专业型研究生培养的研究项目或课题,同时必须配齐行业企业导师,否则不予通过招生资格审核。
2.重点关注导师群体。要优先支持新聘中青年博导的招生资格认定。针对已获聘导师岗位并通过年度考核的临退休或已退休教师,如无法保证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必须与具有相应研究生指导经验的校内在岗年轻导师组成导师团队,否则不得申请招生资格。
3.强化质量导向原则。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或天津市抽检中认定为“存在问题”,以及2024年度(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校级盲审评阅意见负积分累计超过3分的导师,暂停其相应类型研究生的招生资格。
在本次工作中,对于名下存在延期毕业学生的导师,仅可申请导师岗位资格,不得申请导师招生资格。
三、系统填报
校内导师岗位调整与招生资格认定环节均在导师评聘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tutor)进行,学院开放时间暂定为8月17日18:00至18日10:00。分委会审议后通知具体时间,届时请校内导师填报系统并提交天津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规范管理承诺书至chickenaa@163.com(如是导师团,请导师团正导师统一提交团队所有校内导师承诺书)。
为区分本次评聘与6月份批次,所有申报数据将暂按2026年度进入审核流程,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统一归并至2025年度导师数据库,确保资格认定时效。
四、提交材料
(一)校内导师及兼职导师
请有意申请的校内老师(独立指导及导师团正导师)8月12日12:00前通过问卷星:https://www.wjx.top/vm/YnAjVtE.aspx# 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chickenaa@163.com。
兼职导师可以聘学术型博导副导师,有需要的老师请提前和学院沟通。
(二)行业企业导师
请行业企业导师8月12日12:00前提交申请人签字版纸质《天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申请表》及天津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规范管理承诺书至办公室26E222并填写问卷星:https://www.wjx.cn/vm/me3f2VL.aspx# 。
备注:
1. 所有专业型研究生导师不得以独立指导形式申请,只能以导师团队的形式申请导师岗位及招生资格,且团队(含负责人)中须至少有一位行业企业导师和至少一位校内导师(含本人)。每个企业导师原则上最多加入3个团队(同一个负责人,不管硕导团队还是博导团队,算一个团队)。
2. 为进一步落实福州专项本地化培养要求,请明年有意继续参与福州专项的专业型研究生导师在本次导师评聘中为自己的导师团配备至少1名来自福建省的行业企业导师。待福州学院组织福州专项26年导师遴选工作时(即确定能够指导26级硕博士的导师范围),将严格按照本次正式评聘文件的结果进行筛选,团内无福建省行业企业导师的专业型导师将不再入选。福州专项行业企业导师评聘及聘书发放工作将于本次统一完成,后续福州学院仅单独组织副导师(范围为福建省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导师)的评聘与聘书发放工作。
3. 由于学校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县处级以上干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管干部)的聘任有额外要求,若确需聘任此类专家为企业导师请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三)证明材料要求
1.材料统计年限:近三年(2022-今)
2.论文:
1)论文只填写:①本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②本人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③第一作者是本人指导的研究生,本人作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
2)SCIE指网络版(通过网络检索到检索号即可)。
3)如果从外校调进天津大学工作不满1年者(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对作者署名单位无特殊要求,否则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应为天津大学。
3.证明材料:论文提供检索页、论文、分区证明(多篇论文是一个期刊的,可提供一份分区证明)等;项目提供合同、拨款通知单、科研系统截图等;专利、获奖及标准提供含参与人的证明材料
邮件名:姓名_博导/硕导_证明材料
附件:压缩包文件命名:姓名_博导/硕导_证明材料
论文:LW+列表编号+论文题目
项目:XM+列表编号+项目名称
专利:ZL+列表编号+专利名称
获奖:HJ+列表编号+获奖名称
标准:BZ+列表编号+标准名称
联系人:田晓庆
院办
2025年8月9日